建立生态环境第三方评估制度,保护青山绿水

        十九大对生态环境保护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提出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同时各级政府领导的离任审核中,生态环境考核也作为一个重要的审核指标,然而,生态环境的考核目前是由各级地方的林业局和环保局作为审核主管部门,政策执行效果的基础资料都掌握在林业局和规划局等职能部门的手中,出现了政府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的情况,审核结论难免受到各方质疑,评估效果的公信力和公正性受到普遍质疑,在国家部分地方甚至出现违规开发风景名胜区,破坏生态资源的做法。第三方评估制度作为政府治理行为的有效监督和补充,一直受到各国政府的普遍青睐,并在国家重大工程建设和社会服务监督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为防止生态治理效果的误判,及早提醒生态环境方面的风险,避免离任审计才发现严重破坏生态的被动局面,有必要建立生态环境第三方评估制度。

        建立第三方评估制度首先需要具备独立精神的专家作为支撑,其次需要有好的示范研究条件。目前国内生态环境评估做得好的部门为高校和省级环境研究院所,他们用诸如卫片解析、航空照片解析和实地考察的方法建立生态评估的模型,将水、气、声和森林植被覆盖率作为生态评估的主要要素,但是在国家层面,尚未建立统一的生态评估体系,随着国家生态环境保护部的成立,生态评估体系的建设应该提上日程,建立一整套生态考核和评估的方法。

        为此建议:由国家生态环境保护部牵头,联合自然资源部和国家发改委制定生态环境保护评估体系,分别在南方和北方建立两个生态环境保护第三方评估体系的试点,试点需依托现有的环境保护资源,如环境监测结果、土壤详查结论、地质调查数据和森林普查资料在生态环境保护做得好的地区建立试点,完善生态环境第三方评估制度。制定第三方评估单位遴选办法和对第三方机构的监督管理办法,定期公布第三方评估机构名单,让第三方机构竞争公平、工作透明,从而提高公信力、可靠性。尝试建立评估结果公示制度,第三方评估机构不仅具备独立的特性,同时也应是生态文明建设领域的专业机构。构建评估指标体系、确立评估标准以及确定评估实施方案,每个评估的关键环节都具有很高的专业技术含量。评估指标和方法、数据来源、结果必须具有可检验性。对评估信息事前公示,对评估结果事后公布,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的品评和检验,建立开放和接受监督的评估系统。

        在试点地区摸底调查区域内生态评估机构的从业人员,从业机构的实力,并根据试点工作的成绩,制定生态治理第三方评估机构管理办法,以及生态评估结果应用管理办法。尝试在试点区建立一个生态治理第三方评估实验项目,推动由政府招标购买服务,优选具备实力的第三方评价公司进行生态评估,并初步建立生态评估结果应用项目。最终推动出台一整套第三方评估管理、应用和结果评价的体系文件。

        最后建立评估结果运用系统,使评估结果能得到有效的运用,决不能让第三方评估报告“束之高阁”,要与问责机制、干部考核等直接挂钩、密切结合,最大限度地解决职责不清、推诿扯皮、工作不落实等问题。对于评估中发现的问题,专业的评估机构可给予精准导向,提出“对症下药”的解决方案,更加准确明确、清晰有度地落实部门责任。

创建时间:2018-05-15 1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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